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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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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 大 中 小 ] | 日期:2008-03-15 23:19:13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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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
国办发[1987]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我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管理工作,奠定宏观决策和编制"八五"计划的科学基础,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一九八七年全国投入产出表;以后每五年进行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入产出表,是反映、研究和定量分析社会再生产全过程各领域(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及其与国际间的经济技术联系,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预测发展趋势的重要工具。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搞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编制投入产出表,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会经济宏观管理水平,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行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技入结构、技资结构、库存结构、城乡居民和社会消费结构、进出口结构等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涉及到财政、金融、计划、统计、财务、物资、生产、投资等许多方面。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编制投入产出表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调查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为了加强对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领导,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全国技入产出调查协调小组由马洪同志任组长,张塞同志任副组长,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财政部、铁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协调小组负责审定有关编制投入产出表的基本原则、模型设计、调查方案、编表方案和组织论证等工作,协调并研究处理各有关部门在调查和编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负责,不另设机构,不增加编制。
四、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制投入产出表,所需经费,由统计部门提出概算,商财政部门研究解决。
五、一九八七年全国投入产出表的编制工作要于一九八八年底完成。具体事项由国家统计局另行通知。
一九八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