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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环县统计局建立生态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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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 大 中 小 ] | 日期:2008-06-13 15:28:46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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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玉环县政府做好生态县建设和节能降耗工作,玉环县局在原有能源消耗统计监测预警机制上,又建立了生态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体系。该体系具体包含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体系。在原能源消耗统计监测预警制度上,玉环县局又新建生态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体系。为满足县政府指导、推进全县生态节能降耗整体工作的需要和考核工作对能耗数据质量的要求,玉环县局提出了建立生态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体系。
二是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统计监测。今年已确定42家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监控的重点企业,县统计局根据县政府生态县建设暨节能降耗会议精神要求,在生态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体系中,又将新增的年耗能5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用能企业和年耗电200万千瓦时以上非工业用能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并对这些重点节能单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对比分析。
三是完善镇乡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制度。建立全县镇乡能源统计网络,健全镇乡基层能源统计台帐,切实加强能源生产、消费和流入流出统计,加强对镇乡能源统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检查,改进能源统计的薄弱环节;搞好镇乡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各镇乡耗能大户及能源管理职能部门的能源统计业务培训,着力夯实能源统计工作基础;建立镇乡企业统计跟踪监测通报制度,同时完善镇乡全社会综合能耗测算。
四是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核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评估和审核制度,按规定做好各项能源和污染物指标统计、监测,数据评估和审核工作。对节能减排各项数据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对列入考核范围的节能减排指标,未经统计局和环保局审定,不得自行公布和使用。县统计局将实行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镇乡节能减排数据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镇乡数据真实性。
五是依法保障节能降耗数据质量制度。玉环县局为确保全县生态节能降耗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将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节能减排考核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严禁随意修改统计数据,杜绝谎报、瞒报,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 | |